通識教育中心微型學分學程申請流程
一、申請資格:大四畢業生修習各微型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達 6~10學分者(適用各年度入學生),可至通識教育中心申請核發微型學分學程證明書。
二、申請文件:
(一) 微型學分學程證書申請審核表:請填入修習科目學分及成績。
(二) 畢業學分審核表:請填寫第二專長名稱-微型學分學程資料。
(三) 歷年學分成績單(正本)乙份:請至行政大樓2樓出納組前繳費申請。
(如有科目正於本學期修習中,尚未取得該科成績者,請於畢業學分初審相關表件註記,並於取得合格成績後,再交一份成績單至本中心)
三、申請時間:配合每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之各系線上畢業初審程序(3/30~6/12)辦理,最晚可至畢業離校前申請。
四、申請流程:
符合申請條件資格之學生
下載及填寫 微型學分學程證書申請審核表
https://cge.ntue.edu.tw/p/404-1006-52956.php?Lang=zh-tw
下載及填寫 微型學分學程證書申請審核表
https://cge.ntue.edu.tw/p/404-1006-52956.php?Lang=zh-tw
(1)微型學分學程證書申請審核表(2)畢業學分初審表(3)歷年學分成績單(正本)共3張送至通識教育中心(圖書館1樓H106室)
通識教育中心收到審核表及成績單後,進行資格審查
審核通過之學生
填寫 微型學分學程證書印製申請
https://cge.ntue.edu.tw/p/412-1006-5053.php?Lang=zh-tw
填寫 微型學分學程證書印製申請
https://cge.ntue.edu.tw/p/412-1006-5053.php?Lang=zh-tw
證書完成時,通識教育中心發送E-mail通知申請人至本中心領取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