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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大四畢業生修習各微型學分學程規定之科目達 6~10學分者(適用各年度入學生),得至通識教育中心申請核發微型學分學程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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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一) 審核表:請填入修習科目學分及成績。(二) 檢附歷年學分成績單(正本)乙份(如有科目正於本學期修習中,尚未取得該科成績者,請於畢業學分初審相關表件註記,並於取得合格成績後,再交一份成績單至本中心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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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配合每學年下學期行事曆之各系線上畢業初審程序(大約3月下旬開始)辦理,最晚至畢業離校前,申請時,請連同畢業學分審核表一併送本中心審核。
- 申請流程:
符合申請條件資格之學生至
通識教育中心網頁
下戴及填寫微型學分學程審核表檢附審核表及歷年學分成績單(正本)一份送至通識教育中心(成績單正本請至行政大樓2樓出納組前繳費申請)通識教育中心收到審核表及成績單後,進行資格審查
同時辦理畢業學分第二專長-通識微型學分學程初審審核通過之學生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
填寫微型學分學程證書印製單
https://cge.ntue.edu.tw/p/426-1006-3.php?Lang=zh-tw證書用印後,通識教育中心將發送E-mail通知申請人至本中心領回證書。
通識中心微型學程 學分審核流程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微型學分學程審核流程
微型學分學程審核表-請點選頁尾附檔下戴
通識微型學分學程證明書印製單: https://cge.ntue.edu.tw/p/426-1006-3.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