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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 112學年度第1學期 新聘(大眾媒體與法律)兼任教師甄選公告

系所

通識教育中心

職位

助理教授級()以上

學歷及資格

1.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含以上)。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2.具大學助理教授證書(含以上)

3.敬業樂群、品行端正,有「大眾媒體與法律」相關課程授課之教學經驗、具媒體或雜誌經驗者優先考量。(請提供相關證明)

應聘科目

大眾媒體與法律(選修課程4小時)

應徵手續

及日期

一、應徵手續:

()請填具本校兼任教師提聘表(請上網下載)

()檢附個人簡歷(含著作目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應聘科目」教學大綱(含期末考共18週,請上網下載)各1份。

()以上文件請掛號郵寄或親送:

臺北市106大安區和平東路2134(圖書館H106室)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 「大眾媒體與法律」 兼任教師。

二、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2928日(週四)下午17:00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收件。

三、待遇:依教育部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之兼任講師鐘點費規定核支。

四、若需寄回應聘資料,請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如未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恕不退件。

網址

https://cge.ntue.edu.tw/index.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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