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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特色

  1. 本校設置一級單位通識教育中心,統籌本校通識教育相關業務,研擬通識教育發展方向、規劃與審查通識教育課程、協調通識教育師資與排課及審議通識教育相關計畫;並有「通識教育諮詢委員會」延聘校外通識教育專家,提供本校通識教育理念、目標、發展方向與重要政策之諮詢,另設置「通識教育委員會」審議本校通識教育課程規劃、開設與相關辦法之訂定與修改。

  2. 根據本校「敦愛篤行」校訓、學校發展願景、教育目標與校級學生基本素養為核心,融合教育部對現代公民核心能力所需具備之知能與本校各學院系所之發展特色,研擬「品德、思考與社會領域」、「文史哲領域」、「藝術美感與設計領域」、「數位科技與傳播領域」、「環境與自然科學領域」、「生涯職能領域」、「外國語言與文化領域」等七大領域課程。

  3. 增加微型學程以提供更多學生修習跨領域學程之機會,藉以提昇學生跨領域整合之多元就業能力,微型學程課程規劃如下:

  • 品德、思考與社會領域:跨域法學、教育議題、思考與學習、原住民語言與文化、性別議題
  • 文史哲領域:台灣文化、文學、哲學
  • 藝術美感與設計領域:藝文賞析
  • 數位科技與傳播領域:數位科技創作與應用
  • 環境與自然科學領域:永續發展
  • 生涯職能領域:創新創業
  • 外國語言與文化領域:日本語文與文化、韓國語文與文化、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印尼)、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泰國)、東南亞區域人才培育(越南)
  • 跨域:師資生跨領域教學增能課程
   4. 七大領域課程設置有課程召集人,各領域通識課程授課教師安排由召集人推薦,並由召集人會議審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