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修習通識「人工智慧基礎程式設計」注意事項
1. 學生修習跨4個領域課程,合計為18學分。即外國語言與文化領域2學分以上(含2學分)+必選修數位科技與傳播領域之「人工智慧基礎程式設計」課程2學分+其他至少任2類領域。
2. 理學院數資系、資科系、數位系3系大一新生可『免修』「人工智慧基礎程式設計」,但需修習該系相關課程並取得學分。即4個領域課程,含外國語言與文化領域為必選領域2學分以上(含2學分) +其他任3類領域,合計達18學分。 數資系、資科系、數位系3系大一新生,如選修通識課程「人工智慧基礎程式設計」,可算入學生的通識數位科技與多媒體領域2學分,但不採認已修習通識必選修課程,仍需修習該系相關課程並取得學分。
113學年度前入學的學生尚未修習原通識「基礎程式設計」注意事項
1. 113前入學的學生尚未修習原「基礎程式設計」課程,可於每學期第三階段開放全校混選階段(每學期詳細時間配合教務處選課規定辦理),於本校選課系統選修「人工智慧基礎程式設計」,可視為修習原「基礎程式設計」課程。
2. 視尚未修習原「基礎程式設計」課程學生人數,如有需要將滾動式調整,於113學年度下學期另開設專班,專供此情況學生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