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在此輸入內容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111學年度第1學期新聘兼任教師甄選公告
應聘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應聘職位:助理教授級(含)以上
學歷及資格:
一、 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含)以上,須具備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證書。
二、 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應屆畢業者應檢附指導教授具名之畢業證明函。)
三、 敬業樂群、品行端正、具「人權教育」相關課程授課之教學經驗者優先考量。(請提供相關證明)
應聘科目:人權教育
應徵手續及日期:
一、應徵手續:
(一)請填具本校兼任教師提聘表(請上網下載)。
(二)檢附個人簡歷(含著作目錄)、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教師證書影本、「應聘科目」教學大綱(含期末考共18週,請上網下載)各1份(免推薦函)。
(三)以上文件請掛號郵寄或親送:
台北市106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收
* 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權教育兼任教師。
二、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3日(週三)下午16:00前寄(送)達。逾期恕不收件。
三、待遇: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四、若需寄回應聘資料,請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如未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恕不退件。